■ 刘小胜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治理“微腐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站所‘微腐败’比较突出”的问题,笔者所属调研组对此开展了调研,发现国土所、建管办(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事办、社保所等乡镇站所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为此,笔者建议:
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乡镇站所主管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把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推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二是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要以钉钉子精神做好乡镇站所有关事项的监督工作,从落实责任主体、规范项目招投标、严格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着手,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相关站所负责人、分管领导、行政主要领导要层层审核把关,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如,对民生工程和惠农资金项目,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办法,明确工程造价预算、项目验收范围、方式、责任追究等。
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强力震慑。一是坚持零容忍。对乡镇站所干部腐败问题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尤其是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救灾救济等款物“伸黑手”的要从重查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乡镇站所干部腐败问题多发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坚持“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做好警示教育。建立完善查处乡镇站所干部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当事人受处分和执行情况张榜公示、“以案四说”等警示教育和廉洁从政制度,推动警示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廉政思想建设实效,让乡镇站所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他们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着眼“小微权力”,完善监督体系。一是强化小切口治理。从工程发包、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着手,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执行标准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最大限度防止乡镇站所干部被“围猎”甚至甘于被“围猎”。二是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模式,推行村(居)委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民生领域的项目和资金信息,将涉及财政、国土、林业、农业、环保、民政等部门项目资金的“孤岛数据”接入民生“大数据”平台,利用科技手段梳理、分析、比对,及时发现和查处乡镇站所干部腐败问题。
(作者系垫江县委正科级巡察专员、县委党校2023年春期县管副职领导干部进修班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