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林伟)“头盔要戴在头上,不是带在身边,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任,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近日,县南门口路口,一骑电动车男子因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交巡警拦下,并现场接受教育。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增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意识,全力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自6月26日起,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县交巡警大队优化警力部署,紧盯上下班高峰、人车流量大时段,在县城主要路段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着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治中,针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县交巡警大队本着宽严相济、柔性执法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引入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法律条文,以及“发朋友圈集赞代罚”的方式 ,对违规骑乘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自觉养成良好驾乘习惯。
下一步,县交巡警大队还将继续加大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整治力度,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