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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集体(岗组)三个人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本报讯   (记者   谭彬)近日,市妇联发布《关于命名2023年重庆市巾帼文明岗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的通知》,垫江县高新区服务中心、垫江县东部新区实业有限公司财融部、垫江县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荣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称号,易红、马弘、李红梅荣获“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据了解,此次评选由各区县妇联、有关市级部门、社会各界积极推荐申报。期间,经过层层选拔、专家评审、综合评议,最终评选出重庆市巾帼文明岗153个,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116位。其中,垫江县高新区服务中心、垫江县东部新区实业有限公司财融部、垫江县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荣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称号,垫江县砚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易红,垫江县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马弘,垫江县芍创公司执行董事李红梅荣获“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垫江县芍创公司执行董事李红梅表示,今后,她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勇于担当作为,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干劲,为建设生态美、经济强、百姓富现代化新垫江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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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集体(岗组)三个人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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