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是“中国石磨豆花美食之乡”。为进一步促进垫江石磨豆花产业发展,让垫江石磨豆花香飘四方,垫江县拟开展网销“垫江石磨豆花”预制菜激励研发活动,诚邀各食品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有关事宜如下:
一、产品要求
(一)基本要求:产品为“豆花+调料+米饭”套餐组合,其中:1.豆花预制菜:为新研发产品,其豆花成品应符合《渝菜垫江石磨豆花烹饪技术规范》(DB50/T774-2017)要求;2.调料预包装食品:研发者应实地调研垫江石磨豆花餐饮业,产品须体现垫江传统石磨豆花饮食特色;3.米饭预包装食品:可采用成熟产品。
(二)品质要求:豆花、调料、米饭预包装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优先采用零添加工艺(豆花生产需添加的通用凝固剂除外),做到色、香、味、形兼顾。
(三)保质期要求:常温保存不少于3个月。
(四)量产要求:提交产品生产工艺应适宜量产,“豆花+调料+米饭”套餐组合量产总成本不超过8元。
(五)其它要求:提交产品应符合预包装食品相关规定(生产许可证暂不作要求)。
二、申报要求
活动参与者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下产品和资料:1.达到前述要求的实物产品各10份(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可仅提供2份);2.证明研发过程真实性的豆花预制菜等新产品研发过程记录资料;3.新产品工艺说明材料。
申报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桂西大道北段447号垫江县商务委员会413办公室。本次活动不接受邮寄方式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
咨询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023-74512505。
参与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多个企业(机构)使用同一企业(机构)研发成果申报的行为。
三、研发奖励
活动主办方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综合评比,在达到上述要求的产品中综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含税)。活动主办方需对拟奖励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验证产品保质期,检测、验证合格的,方兑现奖励。
此外,垫江县石磨豆花协会承诺,获奖者在遵守“垫江石磨豆花”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享有注册商标优先使用权。
四、其它约定
申报参与此次活动,申报者的豆花预制菜产品生产工艺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者负责)或提交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属垫江县石磨豆花协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向活动主办方提交申报产品和资料即视为同意该约定,并与垫江县石磨豆花协会签订书面文书。
五、活动主办方具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
第五届中国(垫江)石磨豆花美食文化节执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