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林伟
初夏时节,漫步龙溪河高安段河岸,一河碧水晶莹剔透、清澈见底,与蓝天、绿树、飞鸟相映成趣,呈现出怡人美景。
龙溪河良好的水生态背后,得益于我县近年来精心部署、创新思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抓住水污染防治这个“牛鼻子”,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县水环境质量的进一步好转。
数据显示,近三年,龙溪河、卧龙河、大沙河等主要河流水质较之前改善明显,稳定达到Ⅲ类考核目标,其中龙溪河更是部分月份达到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2022年水功能区达标率100%。
1、高位统筹打好“主动仗”
建立“一盘棋”治理新格局
打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也是民心所向。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系列部署,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定位谋划、推进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主动仗”。
不仅如此,县委书记毛平在带队专题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也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抓好生态保护,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还需要方案推动、制度管理。因此,我县先后制定出台《龙溪河水质提升工作方案》《垫江县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垫江县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垫江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规划方案,确定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并按照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年度下达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印发《垫江县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开展涉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把责任落到实处;出台《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思路、措施和目标,强力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完成水产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划定,夯实水污染防治基础。
此外,我县还建立了水质目标和水污染防治工程措施“双目标”考核机制,将水污染防治作为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绿色发展指标评价重要内容,将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和水质监测结果月通报、月考核制度,每月通报河流水质情况及考核情况,对水质不达标和反弹的乡镇(街道)按规定进行预警通报、约见约谈,推动乡镇(街道)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2、精准施策打赢“攻坚战”
确保水环境质量取得实效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蜿蜒曲折的长江一级支流龙溪河,犹如血脉般沁入垫江人民心中,形成浓得化不开的乡愁。可是,就在数年之前,这条垫江的“母亲河”却是伤痕累累。由于两岸造纸厂、啤酒厂、化肥厂等工业废水污染,加上沿河集镇生活污水直排,在媒体报道中,龙溪河甚至留下了“六彩河”的名号。
时过境迁,如今龙溪河的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初夏时节,漫步龙溪河高安段两岸,一河碧水晶莹剔透、清澈见底,与蓝天、绿树、飞鸟相映成趣,美不胜收!
龙溪河重回一江碧水,得益于我县精心部署、创新思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抓住水污染防治这个“牛鼻子”,精准施策,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为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县生态环境局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根据市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委等8个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二分离、三结合、四模式、五统一”要求,完成涉农村社生活污水调查摸底并上报市局,并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截至2022年,全县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54座,其中,县城1座、乡镇24座,农村(含撤乡场镇)29座。同时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改扩容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 2022年共完成12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改扩容改造。我局牵头实施小城镇污水管网三期工程建设,共修建污水管网80公里,约30%的涉农村社生活污水得到纳管收集、集中处理。
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要求,印发《垫江县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开展涉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把责任落到实处。2020年-2022年,累计检查涉水点位1400余个,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发现问题点位146个,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0份,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6起,下达处罚决定书36份,处以罚款216.26万元。
此外,积极践行“南阳实践”经验,组织编制县域所有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工作方案(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以空间换时间,切实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并积极履行河长制工作,印发了《垫江县巡河(库)问水专项行动》,排查入河排污口226个。
如今,通过实施一系列治理举措后,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数据显示,近三年,龙溪河、卧龙河、大沙河等主要河流水质较之前改善明显,稳定达到Ⅲ类考核目标,其中龙溪河更是部分月份出现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2022年水功能区达标率100%。
3、持之以恒打好“保卫战”
推进水污染防治再出新绩
一江碧水、两岸青山,这不仅是我县市民的期盼,更是全县各级各部门为之奋斗的目标。
下一步,我县还将严格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污染防治法定职责,不断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确保我县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具体落实上,我县将持续深化流域综合治理,继续保持高压治水态势,加强重点河流常态化巡查、监督性体检监测等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水质预警通报、约见约谈等措施手段,压紧压实乡镇(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同时,深挖总量减排空间,克服减排空间缩小等困难,深度挖掘管理减排和结构减排潜力,完善倒逼、约束和激励机制,严格控制新增量,积极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指导企业加大治污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挖掘治污潜力,提高治污效率。
此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聚居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实施技术改造,确保设施运行达标;严格落实排放标准,开展出水水质监测,强化设施监督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立“五位一体”责任机制,逐步完善长效体制。
不仅如此,我县还将持续加大对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整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隐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照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从严控制入河水污染物排放,建立完善责权清晰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