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雯瑾)10月3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登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的决定(草案)》《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书面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下转3版) (上接1版)
会议要求,要认真梳理各方面工作,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查漏补缺,把握进度,狠抓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完成落实;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全县重点工作,加强与市人大各专工委的沟通联系,在认真总结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标准、统筹兼顾,科学谋划明年各项工作,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华荣、卓小波、郭安华、姜明、孙良梅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杨岸鸿、县法院院长王法强、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长江、县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