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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

最高资金补助5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周藓)4月19日,记者从县商务委获悉,我县正式启动《2023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最高资金补助可达500万元。

  据了解,2023年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项目主要包括城区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创建、电子商务发展、餐饮住宿业连锁化(数字化绿色化)经营、鼓励企业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市级夜间经济示范区、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跨区域等支持方向。其中,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项目,按照实际有效投资额给予40%和不超过最高限额补助。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建设改造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申报条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所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市及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参与申报的市场主体需近三年未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市场主体建设改造意愿强烈,并有保障项目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

  同时,同一项目近五年内已申报获得其他中央、市、区(县)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此外,各申报企业可将申报材料交至县商务委,经过综合审核后向市商务委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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