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我县城市更新

垫江日报 2023年09月18日 黎波

  ■ 黎波

  城市发展已逐步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迈入“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阶段。伴随我国城镇化发展步入中后期,垫江在城市快速发展后也出现老城空间资源紧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部分区域人居环境质量不高、功能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资产闲置、城市记忆模糊等一系列问题。所以,以城市更新为抓手,补齐城市建设短板,解决“城市病”问题,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城市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竞争力,成为未来垫江城市建设发展总体策略。为此,笔者建议:

  制定总体策略。以建设重庆生态宜居城市和提高城市活力和品质为目标,积极探索渐进式、可持续的有机更新模式,倒逼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粗放式扩张向内涵式效益提升转变,全面提升垫江县城市综合实力、产业发展动力、城市宜居活力,支撑垫江县高质量生态宜居城市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满足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对历史文化遗存和历史地区进行维护修缮、风貌恢复、活化利用的更新方式。主要适用于建成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以及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等历史地区。在维持现状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建筑维护、局部改扩建、功能优化、风貌提升、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善等建设活动的更新方式。主要适用于城镇建成区内使用功能、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需要完善提升的区域。 同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状功能与城市发展定位不符、土地利用低效、配套设施缺失以及人居环境亟待提升的情况,进行拆除重建。

  更新老旧小区。老旧小区采取综合整治的更新方式,围绕三大改造内容,充分考虑垫江县实际情况,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再提升的原则分类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重点完成基础类改造内容;由政府引导,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有针对性的实施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内容。改造主要包括完善基础设施、修缮改造房屋、提升环境质量、完善公建配套、改造安防设施五大项内容。

  升级老旧商业。对老旧商业区提档升级。统筹周边街区、整合特色资源,增加体验式服务功能;建设多元化消费场所,打造主力门店,特别是在“游”“购”“娱”等方面,吸引周边人群,增加商业区人气重点打造沿河特色休闲商业街。现状滨河区域空间较为狭窄,通行较为局促,可适当拆除部分建筑(构筑物),拓展沿河空间,并植入茶室、书店、饮料店等小型休闲业态。提升商业区形象加强对老旧商业区个性与文化的自然凸显,推行公共艺术与建筑文化的交融互动;积极利用新材料、新技术;升级中心广场标志性文化建筑,打造牡丹文化或秀才之乡文化;统一更新建筑外立面;加强店招风貌的统一设计及管理。提升南街入口节点(人民路入口及西门桥入口)形象,融入南街历史元素和现代网红元素,提升南街入口的标识性及引导性。完善交通功能加强交通组织,分流商业区过境交通;结合周边区域改造,增加商业区外围就近机动车停车位,整治槐荫街乱停车问题,合理确定路边划线停车位,严禁中心广场主入口车辆长期停靠;合理划分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严禁沿线堵塞人行道,建议利用中心广场南北两侧、槐荫街与南街交汇处布置点状非机动车停车站点,其他区域可通过部分开阔的巷道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

  活化老旧厂区。根据厂区区位条件、建筑质量及环境条件,结合城市相关上位规划,可置入新的业态功能。比如文旅综合功能、科技创新功能、商务办公功能、商业商贸功能等。

  对原工业厂房改建。对旧工业厂房进行改建,为了满足其新的功能需求,需要对内部空间进行改造。分为两种:一是不改动原有建筑结构,只对非承重墙的位置进行调整,或者通过加层,获得新的内部空间分隔,这种改造实施起来较容易,但由于受到原有建筑结构的限制,不能实现很大的变化。另一种是重新组织内部空间关系,并对有影响新功能的原有建筑结构进行局部改动,这种改造手法适应性广泛,更加合理利用原建筑的空间,同时也通过一些新元素的外延,又会产生有趣的空间感。新建功能建筑。根据新的功能要求,在对旧厂区部分破旧建筑拆除基础上,可新增建设部分功能性建筑,满足新功能业态需求。原则上,拆建比不大于 1:2。配套设施。按新规划要求,对厂区道路、管线、环境等进行改造。

  加强政策支持。重点在用地性质的兼容与转换、公共服务设施集约设置、容积率补偿、开发权转移及建筑面积奖励等方面制定规划支持政策。土地政策方面,建议重点在带实施方案挂牌、零散用地整合、鼓励工业用地功能转变等方面制定土地支持政策。征收安置政策方面,建议拓展安置形式,探索多渠道、多方式安置补偿方式,实现居住条件改善、地区品质提升。可以采用等价置换、原地安置、异地安置、放弃房屋采用货币改善等方式进行安置。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征收补偿安置且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税费政策方面,建议纳入县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减免政策;同一项目原多个权利主体通过权益转移形成单一主体承担城市更新工作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于政府收回房产、土地行为的,按相关税收政策办理。

  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市级相关奖补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贷款等资金渠道。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完善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更新的收益保障机制。鼓励不动产产权人、原产权单位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

  (作者系垫江县住建委城市建设科副科长、县委党校2023年春期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