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云/文
现在的孩子很少读课本之外的书,大部分时间都被电子游戏占据,即便少数喜爱阅读,也都是抱着手机追当下流行的网络小说看,经典名著很难吸引他们的眼球。感叹、担忧之余,就越发怀念自己少年时期那些读书的日子。
小时候,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人口多劳力少。父亲整年伺候他那一亩三分地,母亲疾病缠身,隔三差五就得打针吃药。我性格内向,敏感又脆弱。上学后,认识了字,老师教了古诗,觉得有趣,便背下,记着。随着时间的推进,我已不再满足课堂上的书籍,我更爱看课外书,一本书就是一个缤纷的世界,每一句话,都是与大师级的人物亲切对话,可解惑,可开拓视野,更增长见识。记得自己曾模仿一本书里的主人公(年代久远,书名忘了),晚上睡前回忆一整天做过的事情,如有做错事就在本子上打上一个黑色的×,争取改正。自我要求:不说脏话,不偷别人的东西,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好孩子。后来发现,当自己沉浸在书中专心读书的时候,烦躁不安的坏情绪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内心的平静、愉快。那时候学校发的课外书很少,偶尔才有一两本作文书。隔壁叔叔喜爱看武侠小说,连环画也不少,我就跑到他家软磨硬泡借来,并答应他看完立马还,绝不弄丢......
我从他那里读了不少书,印象最深的有《林海雪原》《射雕英雄传》,还有两本连环画《玉娇龙》《小二黑结婚》,其他的就像当时吹来的一阵风,吹过也就过了。直到初中三年级时,我才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是初中毕业考试时在县城一个地摊上花八块钱买的,钱是自己省下来的生活费。那时,北街的转角处有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摆地摊卖旧书,我几乎每一次去街上都绕到他那里,即使没钱买,也会蹲在那里翻看他的书。有时遇到自己喜欢的书,就再三叮嘱他,给我留着,等我有钱了就来买。他听后,总是眯起眼,呵呵笑,发白的胡子也跟着他抖个不停。
长大后,爱好尽管增加,但比起逛街、种植花草,读书则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读书和看电视剧一样让我上瘾,晚上睡前必读一两页。一天不读书感觉脑子就像要生锈似的,浑身不自在,总觉少了点什么。老公开玩笑,说我是书虫,朋友美称我是才女,还有一群人说我孤僻不合群。结婚后在工地上干活,精装版的书买不起,就在地摊上买旧书,或在书店买促销书。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我虽然没能改变自己农民工的身份,但柴米油盐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看书久了,写文、投稿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每当看到自己的诗歌发表在报纸或杂志,愉悦之情溢于言表。荣誉证书,稿费通知单,也在书架上一一陈列。每当家里来了客人,婆婆都会向他们炫耀她的写字的幺儿媳妇,弄得我特不好意思。也有人对我看书写文撇嘴巴,说写文有啥用,还不是到处打工?舌头长在别人的嘴上,爱咋说就咋说呗,我照样每天得空读书,有时也写点小文,日子过得宁静充实,内心波澜不惊。
许是那种深入骨髓的喜欢,直到网络发达的今天,我依然喜欢读书,读纸质书籍,喜欢闭目深嗅那淡淡的墨香,了悟其中的内蕴和人生真谛,喜欢一页一页手指触摸纸张的舒心感觉。
如果一定要问我读书有啥用,我也只能说,它既不能当衣御寒,也不能当馒头填饱肚子,但能让我愚昧的大脑洞开,让混沌的心灵清醒;让我处世清楚明白,明辩是非。我喜欢生活中有好书的陪伴,喜欢那无言的“相看两不厌,只有静亭山”。每当看到“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时,就心潮澎拜,不能自己,赞叹古人铁马金戈,磅礴大气,捍卫国家,扬威边地,舍我其谁的雄放豪迈之情!每当读到“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时,那美人披着银辉,宛若洁白光润的仙子,楚楚可爱。仿佛听到呜咽悠扬的箫声飘散在已凉未寒的江南秋夜,回荡在青山绿水之间,最让人瑕思无限。读书到此,心中的纠结苦涩就烟消云散了!与我而言,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有书读,有工作可做,家人健康。